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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辆机动车好比是一个个体,都有一张“身份证”——行驶证,还有一本重要的证件,那就是机动车“户口本”——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上面记录了车辆的详细信息,包括车辆所有人、车牌号码、车架号、发动机号、颜色、排量等,在办理机动车新车上牌手续时发放,由机动车所有人保管。
是办理转移、变更、抵押等登记业务时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。
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这么重要,那丢失或损毁后该怎样补领呢?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第四十三条: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、换领。
申请时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,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,还应当交验机动车。
所需资料
个人车辆
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(原件)
单位车辆
1、单位营业执照(原件) 2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3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(原件)
业务流程
以到市车管所办理为例:
一、查验车辆
1、将车开至车管所车辆查验区查验入口,并将准备好的资料(车主身份证明、行驶证)提交查验入口“审核岗”,由工作人员对资料审核预录入;
2、审核通过后,工作人员会出具受理单(即《机动车查验凭证》);
3、车主持《机动车查验凭证》及资料继续沿通道往前开,依次进入查验工位,由工作人员用PDA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对车辆进行拍照、验车,并实车与车辆登记信息予以核对,确认机动车。查验合格后,车主将车开至停车位停放。
二、查验合格后至车管业务大厅取号受理、交费、制证
1、车主持《机动车查验凭证》、身份证明等资料至业务大厅一楼导办台拉取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》,凭身份证取号等待办理;
2、按叫号顺序到“受理岗”窗口提交相关资料,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明、凭证,录入登记信息,出具《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》,各知交纳相关制证工本费;
3、交费完成后凭《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》,在制证窗口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业务办结。
注意事项
1、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,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。
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、出境、重病、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,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。
2、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,一定要开上需要办理业务的机动车。
3、车辆在查封、锁定的状态下不能办理。你问我答
问:登记证书丢失,可以网上办理补领吗?答:不可以。补领登记证书需查验车辆,不支持在线申请。此业务需要车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开车前来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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